2018年,义县人民检察院在上级党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士气,根据《2018年度评选表彰工作办法》,结合民主测评,综合考虑省院两大考评情况,院党组研究决定:刑事检察二部、办公室为义县人民检察院先进集体,范铁升等9人为义县人民检察院先进个人,郑铁明为优秀工勤人员,张志民、刘晓娟获得“青蓝工程”名师荣誉称号,赵威、任英丽获得“青蓝工程”优徒荣誉称号,王力等3人为优秀党务工作者,马悦等6人为优秀共产党员,王克毅为调研工作先进个人,于宪强为信息简报先进个人,杨睿为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全体检察干警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不断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县全面振兴,做出新的贡献。
附:2018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义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1月24日
附件:
2018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2个):
刑事检察二部
办公室
二、先进个人(9人)
宋学利 副检察长
范铁升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王 力 民事行政检察部负责人
刘奎金 控告申诉检察部负责人
于宪强 办公室科员
孙 宇 刑事检察一部书记员
杨 睿 政治处科员
高长俭 刑事检察二部检察官助理
杨 欣 刑事执行检察部书记员
三、优秀工勤(1人)
郑铁明 办公室工勤
四、“青蓝工程”名师(2人)
张志民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刘晓娟 刑事检察一部负责人
五、“青蓝工程”优徒(2人)
赵 威 司法警察
任英丽 刑事检察二部检察官助理
六、优秀党务工作者(3人)
王 力 民事行政检察部负责人
孙 宇 刑事检察一部书记员
杨 欣 刑事执行检察部书记员
七、优秀共产党员(6人)
马 悦 检察业务管理部书记员
毕 晶 政治处科员
周海洋 刑事检察一部书记员
刘 欣 办公室工勤
陈永强 民事行政检察部书记员
王名振 刑事检察二部检察官助理
八、检察调研工作先进个人(1人)
王克毅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九、检察信息简报工作先进个人(1人)
于宪强 办公室科员
十、检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1人)
杨 睿 政治处科员
2018年,义县人民检察院在上级党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士气,根据《2018年度评选表彰工作办法》,结合民主测评,综合考虑省院两大考评情况,院党组研究决定:刑事检察二部、办公室为义县人民检察院先进集体,范铁升等9人为义县人民检察院先进个人,郑铁明为优秀工勤人员,张志民、刘晓娟获得“青蓝工程”名师荣誉称号,赵威、任英丽获得“青蓝工程”优徒荣誉称号,王力等3人为优秀党务工作者,马悦等6人为优秀共产党员,王克毅为调研工作先进个人,于宪强为信息简报先进个人,杨睿为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全体检察干警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不断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县全面振兴,做出新的贡献。
附:2018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义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1月24日
附件:
2018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2个):
刑事检察二部
办公室
二、先进个人(9人)
宋学利 副检察长
范铁升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王 力 民事行政检察部负责人
刘奎金 控告申诉检察部负责人
于宪强 办公室科员
孙 宇 刑事检察一部书记员
杨 睿 政治处科员
高长俭 刑事检察二部检察官助理
杨 欣 刑事执行检察部书记员
三、优秀工勤(1人)
郑铁明 办公室工勤
四、“青蓝工程”名师(2人)
张志民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刘晓娟 刑事检察一部负责人
五、“青蓝工程”优徒(2人)
赵 威 司法警察
任英丽 刑事检察二部检察官助理
六、优秀党务工作者(3人)
王 力 民事行政检察部负责人
孙 宇 刑事检察一部书记员
杨 欣 刑事执行检察部书记员
七、优秀共产党员(6人)
马 悦 检察业务管理部书记员
毕 晶 政治处科员
周海洋 刑事检察一部书记员
刘 欣 办公室工勤
陈永强 民事行政检察部书记员
王名振 刑事检察二部检察官助理
八、检察调研工作先进个人(1人)
王克毅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九、检察信息简报工作先进个人(1人)
于宪强 办公室科员
十、检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1人)
杨 睿 政治处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