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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观摩砺精兵,以法为尺卫正义

  2025-08-22

为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干警业务素质和出庭公诉能力,8月20日,锦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锦州地区两级刑事检察部门干警在义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出庭支持公诉观摩评议活动,旨在通过观摩评议检察干警出席法庭活动,以评促学、以学促改,切实提升检察干警出庭公诉水平。



本次活动观摩案件是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寺院住持诈骗案件,在本地区有较大的影响。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开展讯问,依法一事一证,有力指控犯罪,针对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公诉人当庭论证,并结合案件实际引用法律法规进行法庭教育,根据法庭总结的争议焦点,有理有据发表答辩意见,整体庭审严谨有序,体现了庭审实质化要求。


庭审结束后检察干警就此次庭审进行评议:


1

强化庭前准备


高质量出庭的前提是充分的庭前准备。不仅要吃透案件材料,更要预判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护观点,做到“知己知彼”,在法庭上实现指控有力、答辩有据、说理清晰。


2

推动庭审语言规范化

语言需要兼顾法律性与通俗性,既要准确传递法律规定,又要能够从当事人和旁听人员角度全面还原案件事实,高效推动庭审进程,提升庭审质效。


3

深化“一案一总结”机制


对每一次出庭案件都从程序规范、证据运用、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复盘,形成“办理一案、总结一案、提升一案”的良性循环、让每起案件都成为提升业务能力的“实训素材”。



通过“一案一观摩”机制的深度运用,将庭审现场转化为业务提升的实训课堂,充分发挥“以评促学、以学提能”的示范效应,是深化刑事检察实践、锤炼专业素能的重要契机。下一步,义县检察院将持续开展“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比”等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升公诉人出庭应诉、法律文书撰写、释法说理等综合素质能力,确保指控犯罪有力度、公诉意见有准度、释法说理有深度,以更优检察履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干警业务素质和出庭公诉能力,8月20日,锦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锦州地区两级刑事检察部门干警在义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出庭支持公诉观摩评议活动,旨在通过观摩评议检察干警出席法庭活动,以评促学、以学促改,切实提升检察干警出庭公诉水平。



本次活动观摩案件是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寺院住持诈骗案件,在本地区有较大的影响。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开展讯问,依法一事一证,有力指控犯罪,针对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公诉人当庭论证,并结合案件实际引用法律法规进行法庭教育,根据法庭总结的争议焦点,有理有据发表答辩意见,整体庭审严谨有序,体现了庭审实质化要求。


庭审结束后检察干警就此次庭审进行评议:


1

强化庭前准备


高质量出庭的前提是充分的庭前准备。不仅要吃透案件材料,更要预判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护观点,做到“知己知彼”,在法庭上实现指控有力、答辩有据、说理清晰。


2

推动庭审语言规范化

语言需要兼顾法律性与通俗性,既要准确传递法律规定,又要能够从当事人和旁听人员角度全面还原案件事实,高效推动庭审进程,提升庭审质效。


3

深化“一案一总结”机制


对每一次出庭案件都从程序规范、证据运用、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复盘,形成“办理一案、总结一案、提升一案”的良性循环、让每起案件都成为提升业务能力的“实训素材”。



通过“一案一观摩”机制的深度运用,将庭审现场转化为业务提升的实训课堂,充分发挥“以评促学、以学提能”的示范效应,是深化刑事检察实践、锤炼专业素能的重要契机。下一步,义县检察院将持续开展“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比”等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升公诉人出庭应诉、法律文书撰写、释法说理等综合素质能力,确保指控犯罪有力度、公诉意见有准度、释法说理有深度,以更优检察履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