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一心一“义”】义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效提升系列活动——以学赋能强本领 靶向发力提质效

  2025-07-28


7月18日,义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开展案件质效提升大讲堂,邀请到辽宁省刑事检察业务专家进行《如何理解和审查认定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为主题的课堂讲解。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属于特殊与一般的法条竞合关系,在司法实践中,二者极易混淆,难以明确区分具体行为应适用何种罪名,正确区分二者的关系对于打击违法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入刑标准存差异,刑罚梯度亦不同。培训会第一部分主要讲解了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入刑标准和刑罚梯度。二者有相似之处,但也存在差异。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区分二者至关重要,需综合考量行为发生领域、是否利用合同等因素。全省刑事检察专家围绕合同诈骗罪的特点及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困难与难点、从司法办案理念、合同诈骗的核心要素、非法占有目的判断方法提出应对举措,为检察干警的执法办案提供新的思路。


构成要件强对比,执法办案免误区。在办理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案件时,稍有不慎就会陷入认定误区,影响案件质效。在培训会上,着重强调了在司法实践中容易存在的误区,不是所有签订合同的都定为合同诈骗罪,细致辨别合同是否为道具,是否应定为诈骗罪。在办理合同诈骗罪案件过程中,打击该罪有助于市场经济秩序健康稳定发展。执法办案的精准性,源于对案件细节的把控和对法律法规的深刻理解,避开这些误区才能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


典型案例作指引,现实案件解难题。培训会上,对于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这类易混淆的罪名,以三件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典型案例在两罪的构成要件、行为特征、司法认定等方面的差异进行精准剖析。检察干警就现实中遇到的案件与老师进行探讨,通过典型案例的“对照镜”,更直观地把握界限,精准判断案件性质,避免定性错误。通过典型案例对现实案件进行分析和指引,检察干警对于定罪量刑产生更加精准的把控,让司法过程更透明、说理更充分。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能从案例对比中理解司法裁判的依据,增强对司法结果的认同,进而提升司法公信力。

下一步,义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案件质效提升大讲堂,不定期开展检察业务培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打击违法犯罪、服务创新发展的实际成效,以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守护刑事检察创新活力,为法治义县筑牢司法屏障。


7月18日,义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开展案件质效提升大讲堂,邀请到辽宁省刑事检察业务专家进行《如何理解和审查认定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为主题的课堂讲解。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属于特殊与一般的法条竞合关系,在司法实践中,二者极易混淆,难以明确区分具体行为应适用何种罪名,正确区分二者的关系对于打击违法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入刑标准存差异,刑罚梯度亦不同。培训会第一部分主要讲解了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入刑标准和刑罚梯度。二者有相似之处,但也存在差异。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区分二者至关重要,需综合考量行为发生领域、是否利用合同等因素。全省刑事检察专家围绕合同诈骗罪的特点及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困难与难点、从司法办案理念、合同诈骗的核心要素、非法占有目的判断方法提出应对举措,为检察干警的执法办案提供新的思路。


构成要件强对比,执法办案免误区。在办理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案件时,稍有不慎就会陷入认定误区,影响案件质效。在培训会上,着重强调了在司法实践中容易存在的误区,不是所有签订合同的都定为合同诈骗罪,细致辨别合同是否为道具,是否应定为诈骗罪。在办理合同诈骗罪案件过程中,打击该罪有助于市场经济秩序健康稳定发展。执法办案的精准性,源于对案件细节的把控和对法律法规的深刻理解,避开这些误区才能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


典型案例作指引,现实案件解难题。培训会上,对于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这类易混淆的罪名,以三件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典型案例在两罪的构成要件、行为特征、司法认定等方面的差异进行精准剖析。检察干警就现实中遇到的案件与老师进行探讨,通过典型案例的“对照镜”,更直观地把握界限,精准判断案件性质,避免定性错误。通过典型案例对现实案件进行分析和指引,检察干警对于定罪量刑产生更加精准的把控,让司法过程更透明、说理更充分。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能从案例对比中理解司法裁判的依据,增强对司法结果的认同,进而提升司法公信力。

下一步,义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案件质效提升大讲堂,不定期开展检察业务培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打击违法犯罪、服务创新发展的实际成效,以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守护刑事检察创新活力,为法治义县筑牢司法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