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引领方向,榜样凝聚力量。在法治建设的征途中,每一位检察人员的坚守与担当,都是推动社会文明、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为了进一步凝聚这股“推动力”,传递法治精神,义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全新专栏——【义检之星】正式上线。
专栏将聚焦那些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在司法实践中勇于担当的检察人员,用文字记录他们的工作点滴,分享他们的心路历程,展现新时代检察人员的风采,让更多的人了解检察工作,感受法治的力量,同时也激励每一位检察人员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杨 宁
义县人民检察院
第四检察部主任
三级检察官
十二年是子丑寅卯的轮回,十二年,是无悔奉献的青春。
十二年,杨宁从刑检公诉席到公益诉讼现场,从辽西平原到昆仑戈壁,他用脚步丈量法治中国的经纬,让“检察蓝”成为守护民生的底色。那些写满哈萨克语标注的办案笔记、中药房里沾着药香的勘查照片、放射科防护设备前的检测数据,都在诉说着一个朴素的信念:法律的温度,要贴着百姓的心跳来感知。
援疆三月:检察蓝映三月雪
大漠驼铃远,昆仑岁月长。跨越万里赴边疆,昆仑山下践使命。
2018年,杨宁肩负援疆重任奔赴新疆塔城裕民县检察院。
刚到新疆塔城地区裕民县时,地域文化差异、复杂的案件环境和不顺畅的语言对杨宁来说都是新的挑战,但是他仍然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并吸取当地干警办案的优秀经验,深入每一个案件细节,自觉做到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干事不添事,在案件办理中锻炼自我,在与群众沟通时充实思想。
作为一名援疆干部,杨宁时刻牢记自身任务,配合裕民县人民检察院民行部门的工作,在到达工作单位以后,切实体会到当地干警的压力和辛苦,一位民行部门干警不仅仅要干好民行部门本职工作,还要肩负控申工作、档案员、党建工作以及少数民族公诉案件的出庭记录工作。
在了解到情况以后,杨宁立马投身于工作中,通过查阅卷宗、工作总结和向其他同事请教的方式,积极学习少数民族语言,深入了解当地风俗习惯,及时准确地投入到工作当中,参与初查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2件,其中环境保护4件,食品药品安全8件,后立案7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7份。
援疆之路,是责任之路,是担当之路,更是荣耀之路。三个月的援疆生活在充实的工作安排中转瞬即逝,这段援疆经历化作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注脚,杨宁深刻地体会到团结协作的重要性,也决心将继续投身于民族团结事业中,将持续关注边疆法治建设,为法治建设贡献出自身力量。
民生守护:
中药饮片案成公益诉讼省域标杆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中药文化的发展和推广,老百姓对于中药养生、中医治病的需求也日益增长,2017年起,义县辖区内公立医院及各乡镇卫生院陆续开始设立中医科,为老百姓提供中医药服务。
然而,就在中药服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杨宁深知药品安全非小事,一旦用药安全出问题,毁掉的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家庭。他在发现有关中药出现安全隐患后,立即召集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干警综合拟定的调查提纲,于2022年4月末5月初对辖区内19家设有中医科的公立医院进行调查。
经调查发现,有13家医院存在未定期对中药饮片调剂质量抽查并记录结果;中药饮片仓库无防蝇、防鼠设施;中药煎煮室没有通风、调温设备;中药饮片装斗时未彻底进行清斗;未定期对中药饮片进行养护检查并记录结果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法律不是一言堂,杨宁牢记这个道理,为保证检察机关作出的决定更加客观、公正、合理,针对上述出现的问题,2022年5月20日,杨宁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引入外部监督和多元意见,邀请来自县人大法工委、县政协委员会办公室、县司法局基层股的听证员及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监督中心、相关医院负责人代表参加听证会议。
听证会上,杨宁作为承办检察官就医院建章立制不健全、中药饮片购入环节未向供货单位索要相关资质或相关资质已过期未及时更新等违法问题结合调查收集到的证据,从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说理论证,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阐明了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各听证员达成一致意见:同意义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在听证会结束后,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得到了行政机关的书面回复并整改。同时推动形成长效机制,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下,行政机关下发《关于加强医院中药饮片管理的通知》,确保全面落实《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确保中药饮片的规范有序经营。
本案经过层层筛选,成功入选“辽宁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官,杨宁深知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都关乎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他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检察官的使命与担当,在公益诉讼路上不断前行,勇于亮剑,敢于亮剑,守护群众的药品安全。
省内首例: X射线防护战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X射线普遍应用在医学诊断和治疗上,是现代医学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然而,X射线在为人民群众带来福祉的时候,也在不同程度上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因此,受检者和医护人员穿戴专业的放射防护用具成为保障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
但在现实生活中,受检者在做检查时未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情况比比皆是。2024年9月,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司法机关职能,杨宁带领公益诉讼检察干警结合拟定的调查提纲,去各个医疗机构进行走访调查,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某医院存在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如不能及时处理,将对社会公共利益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
义县检察院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行政机关高度重视检察建议,按照检察建议的内容整改并书面回复义县检察院,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某医院放射科进行了监督检查,同时对其他放射诊疗机构按照计划依次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复查,并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放射诊疗机构使用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的通知》。
2024年10月,杨宁带领干警前往某医院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医疗行政机关虽已经制定整改措施,但某医院仍未按照规定使用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整改措施未实质性执行,医疗安全隐患仍然存在,社会公共利益侵害仍未停止。杨宁发现并未实际整改后,立刻向本院党组和上级领导请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行政机关履行监督职责,2024年11月,经义县人民检察院再次复查,某医院已按照规定使用受检者防护用品,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修复,诉讼目的全部实现。
12月,义县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有关药品安全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首次以裁定终结诉讼的方式审结,也是辽宁省内首个以裁定终结诉讼的方式审结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杨宁深知诉讼终结并非终点,而是公益诉讼优化社会治理的新起点,杨宁以专业素养和司法温度,推动个案办理向类案延伸,以诉的刚性督促行政机关履职,让每一起终结的案件成为法治进步的阶梯。
以法为器,守正义之光。杨宁不仅仅是公益诉讼检察官,同时还肩负着民行工作,无论是在民事诉讼监督方面、支持起诉工作方面,还是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方面,都能做到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在未来的检察路上,杨宁将满怀热忱,以法律为笔,以担当为墨,在新时代的法治画卷上,书写属于检察官的篇章,将公平正义的火种播撒至每一个角落。
典型引领方向,榜样凝聚力量。在法治建设的征途中,每一位检察人员的坚守与担当,都是推动社会文明、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为了进一步凝聚这股“推动力”,传递法治精神,义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全新专栏——【义检之星】正式上线。
专栏将聚焦那些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在司法实践中勇于担当的检察人员,用文字记录他们的工作点滴,分享他们的心路历程,展现新时代检察人员的风采,让更多的人了解检察工作,感受法治的力量,同时也激励每一位检察人员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杨 宁
义县人民检察院
第四检察部主任
三级检察官
十二年是子丑寅卯的轮回,十二年,是无悔奉献的青春。
十二年,杨宁从刑检公诉席到公益诉讼现场,从辽西平原到昆仑戈壁,他用脚步丈量法治中国的经纬,让“检察蓝”成为守护民生的底色。那些写满哈萨克语标注的办案笔记、中药房里沾着药香的勘查照片、放射科防护设备前的检测数据,都在诉说着一个朴素的信念:法律的温度,要贴着百姓的心跳来感知。
援疆三月:检察蓝映三月雪
大漠驼铃远,昆仑岁月长。跨越万里赴边疆,昆仑山下践使命。
2018年,杨宁肩负援疆重任奔赴新疆塔城裕民县检察院。
刚到新疆塔城地区裕民县时,地域文化差异、复杂的案件环境和不顺畅的语言对杨宁来说都是新的挑战,但是他仍然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并吸取当地干警办案的优秀经验,深入每一个案件细节,自觉做到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干事不添事,在案件办理中锻炼自我,在与群众沟通时充实思想。
作为一名援疆干部,杨宁时刻牢记自身任务,配合裕民县人民检察院民行部门的工作,在到达工作单位以后,切实体会到当地干警的压力和辛苦,一位民行部门干警不仅仅要干好民行部门本职工作,还要肩负控申工作、档案员、党建工作以及少数民族公诉案件的出庭记录工作。
在了解到情况以后,杨宁立马投身于工作中,通过查阅卷宗、工作总结和向其他同事请教的方式,积极学习少数民族语言,深入了解当地风俗习惯,及时准确地投入到工作当中,参与初查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2件,其中环境保护4件,食品药品安全8件,后立案7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7份。
援疆之路,是责任之路,是担当之路,更是荣耀之路。三个月的援疆生活在充实的工作安排中转瞬即逝,这段援疆经历化作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注脚,杨宁深刻地体会到团结协作的重要性,也决心将继续投身于民族团结事业中,将持续关注边疆法治建设,为法治建设贡献出自身力量。
民生守护:
中药饮片案成公益诉讼省域标杆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中药文化的发展和推广,老百姓对于中药养生、中医治病的需求也日益增长,2017年起,义县辖区内公立医院及各乡镇卫生院陆续开始设立中医科,为老百姓提供中医药服务。
然而,就在中药服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杨宁深知药品安全非小事,一旦用药安全出问题,毁掉的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家庭。他在发现有关中药出现安全隐患后,立即召集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干警综合拟定的调查提纲,于2022年4月末5月初对辖区内19家设有中医科的公立医院进行调查。
经调查发现,有13家医院存在未定期对中药饮片调剂质量抽查并记录结果;中药饮片仓库无防蝇、防鼠设施;中药煎煮室没有通风、调温设备;中药饮片装斗时未彻底进行清斗;未定期对中药饮片进行养护检查并记录结果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法律不是一言堂,杨宁牢记这个道理,为保证检察机关作出的决定更加客观、公正、合理,针对上述出现的问题,2022年5月20日,杨宁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引入外部监督和多元意见,邀请来自县人大法工委、县政协委员会办公室、县司法局基层股的听证员及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监督中心、相关医院负责人代表参加听证会议。
听证会上,杨宁作为承办检察官就医院建章立制不健全、中药饮片购入环节未向供货单位索要相关资质或相关资质已过期未及时更新等违法问题结合调查收集到的证据,从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说理论证,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阐明了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各听证员达成一致意见:同意义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在听证会结束后,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得到了行政机关的书面回复并整改。同时推动形成长效机制,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下,行政机关下发《关于加强医院中药饮片管理的通知》,确保全面落实《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确保中药饮片的规范有序经营。
本案经过层层筛选,成功入选“辽宁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官,杨宁深知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都关乎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他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检察官的使命与担当,在公益诉讼路上不断前行,勇于亮剑,敢于亮剑,守护群众的药品安全。
省内首例: X射线防护战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X射线普遍应用在医学诊断和治疗上,是现代医学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然而,X射线在为人民群众带来福祉的时候,也在不同程度上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因此,受检者和医护人员穿戴专业的放射防护用具成为保障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
但在现实生活中,受检者在做检查时未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情况比比皆是。2024年9月,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司法机关职能,杨宁带领公益诉讼检察干警结合拟定的调查提纲,去各个医疗机构进行走访调查,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某医院存在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如不能及时处理,将对社会公共利益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
义县检察院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行政机关高度重视检察建议,按照检察建议的内容整改并书面回复义县检察院,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某医院放射科进行了监督检查,同时对其他放射诊疗机构按照计划依次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复查,并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放射诊疗机构使用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的通知》。
2024年10月,杨宁带领干警前往某医院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医疗行政机关虽已经制定整改措施,但某医院仍未按照规定使用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整改措施未实质性执行,医疗安全隐患仍然存在,社会公共利益侵害仍未停止。杨宁发现并未实际整改后,立刻向本院党组和上级领导请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行政机关履行监督职责,2024年11月,经义县人民检察院再次复查,某医院已按照规定使用受检者防护用品,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修复,诉讼目的全部实现。
12月,义县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有关药品安全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首次以裁定终结诉讼的方式审结,也是辽宁省内首个以裁定终结诉讼的方式审结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杨宁深知诉讼终结并非终点,而是公益诉讼优化社会治理的新起点,杨宁以专业素养和司法温度,推动个案办理向类案延伸,以诉的刚性督促行政机关履职,让每一起终结的案件成为法治进步的阶梯。
以法为器,守正义之光。杨宁不仅仅是公益诉讼检察官,同时还肩负着民行工作,无论是在民事诉讼监督方面、支持起诉工作方面,还是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方面,都能做到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在未来的检察路上,杨宁将满怀热忱,以法律为笔,以担当为墨,在新时代的法治画卷上,书写属于检察官的篇章,将公平正义的火种播撒至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