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以来,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上级院和本院党组的领导,积极开展“清垃扫障 巡堤查检”河道专项活动,经过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为期19天的现场走访调查,经调查发现义县白庙子、大榆树堡、留龙沟、前杨、头道河、头台子、瓦子峪等镇政府和城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河道存在垃圾堆放及种植阻碍行洪树木。
由于河流长、条数多,部分河流附近还存在着居民区和防护网等措施,为公益诉讼干警调查填阻,义县人民检察院采取的硬核举措,公益诉讼办案团队通过“天上飞、地下走”的高效联动,对河道周边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阻碍行洪的树木进行了定点拍摄和高清录像,检察干警熟练操作无人机在河流周边空旷区域稳步升空,直观准确地掌握该区域的地理位置和阻碍河道行洪的相关情况,发现河道存在垃圾堆放及种植阻碍行洪树木等违法行为,通过“实地巡查+无人机巡航”的方式增强检查实效,使取证固证更加精准、高效。
5月28日,为解决上述河道行洪安全问题,义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公益诉讼检察官主持,特邀县政协、县人大法工委和县政法委参加。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法律依据等,并采用多媒体出示现场照片以及无人机拍摄的视频证据,参会听证员对检察机关主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行洪安全监管职责给予充分肯定,并针对河道生态环境监管、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全票同意检察机关对怠于履行行洪安全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立案并提出检察建议。
下一步,义县人民检察院将对此立案并提出检察建议,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河道巡查和监管,做好行洪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检察履职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守护社会公共利益。
5月8日以来,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上级院和本院党组的领导,积极开展“清垃扫障 巡堤查检”河道专项活动,经过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为期19天的现场走访调查,经调查发现义县白庙子、大榆树堡、留龙沟、前杨、头道河、头台子、瓦子峪等镇政府和城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河道存在垃圾堆放及种植阻碍行洪树木。
由于河流长、条数多,部分河流附近还存在着居民区和防护网等措施,为公益诉讼干警调查填阻,义县人民检察院采取的硬核举措,公益诉讼办案团队通过“天上飞、地下走”的高效联动,对河道周边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阻碍行洪的树木进行了定点拍摄和高清录像,检察干警熟练操作无人机在河流周边空旷区域稳步升空,直观准确地掌握该区域的地理位置和阻碍河道行洪的相关情况,发现河道存在垃圾堆放及种植阻碍行洪树木等违法行为,通过“实地巡查+无人机巡航”的方式增强检查实效,使取证固证更加精准、高效。
5月28日,为解决上述河道行洪安全问题,义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公益诉讼检察官主持,特邀县政协、县人大法工委和县政法委参加。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法律依据等,并采用多媒体出示现场照片以及无人机拍摄的视频证据,参会听证员对检察机关主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行洪安全监管职责给予充分肯定,并针对河道生态环境监管、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全票同意检察机关对怠于履行行洪安全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立案并提出检察建议。
下一步,义县人民检察院将对此立案并提出检察建议,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河道巡查和监管,做好行洪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检察履职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守护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