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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县检察:清障护行洪 “益”心保安澜

  2025-06-12

水是生命之源,河流水源既关乎生态环境,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义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河流,加大对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围垦河道、侵占河道、弃置或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等情形的监督,为义县河域环境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5月8日,义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在巡河中发现,头台子、白庙子、头道河等乡镇的河道两岸存在弃置大量生活垃圾,部分白色垃圾悬挂在河岸树木枝头,长时间无人清理;部分河岸沿线存在着混凝土、砖块等建筑垃圾;部分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杆作物等不同程度的违法情况。占用行洪河道对河道的危害极大,不仅会造成河道堤坝土质疏松,破坏河床原生态地貌,在汛期也会将泥沙垃圾等带入河流,堵塞行洪河道,影响行洪,危害堤防安全。


对此,义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门办案团队,集中一周时间不定时不定点持续走访排查,收集好线索以后将进行立案调查,与相关职能部门磋商,组织人员和检察人员开展实地排查,共同研究整改方案。督促其及时处理河道内违规问题,并全面排查河道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全面落实整治,重视并积极引导周边村民和种植户自觉维护河道环境卫生,杜绝占用河道两旁进行种植和杂物堆放,从根本上维护河道健康,确保汛期安全。


同时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也将进行释法说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并畅通河道治理相关举报渠道,形成长效机制,促进河道治理长期化、持久化。


下一步,义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督促相关职能对辖区内河道开展常态化巡查,实现检察公益诉讼与河道治理深度融合,为绘就“河晏、水清、岸阔、景优”的生态画卷贡献检察力量。

水是生命之源,河流水源既关乎生态环境,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义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河流,加大对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围垦河道、侵占河道、弃置或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等情形的监督,为义县河域环境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5月8日,义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在巡河中发现,头台子、白庙子、头道河等乡镇的河道两岸存在弃置大量生活垃圾,部分白色垃圾悬挂在河岸树木枝头,长时间无人清理;部分河岸沿线存在着混凝土、砖块等建筑垃圾;部分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杆作物等不同程度的违法情况。占用行洪河道对河道的危害极大,不仅会造成河道堤坝土质疏松,破坏河床原生态地貌,在汛期也会将泥沙垃圾等带入河流,堵塞行洪河道,影响行洪,危害堤防安全。


对此,义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门办案团队,集中一周时间不定时不定点持续走访排查,收集好线索以后将进行立案调查,与相关职能部门磋商,组织人员和检察人员开展实地排查,共同研究整改方案。督促其及时处理河道内违规问题,并全面排查河道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全面落实整治,重视并积极引导周边村民和种植户自觉维护河道环境卫生,杜绝占用河道两旁进行种植和杂物堆放,从根本上维护河道健康,确保汛期安全。


同时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也将进行释法说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并畅通河道治理相关举报渠道,形成长效机制,促进河道治理长期化、持久化。


下一步,义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督促相关职能对辖区内河道开展常态化巡查,实现检察公益诉讼与河道治理深度融合,为绘就“河晏、水清、岸阔、景优”的生态画卷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