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公益诉讼工作在义县实现高质量发展,值此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十周年之际,11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汪刚,副主任张丽萍、朱宝军、张忠山、沈筱一行在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敏和第四检察部主任杨宁的陪同下,深入义县县中医院和聚粮屯卫生院实地考察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情况,并于考察后一同前往义县人民检察院参加义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
考察过程中,丁敏检察长和杨宁主任就义县院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的公益诉讼案件“中药饮片专项整治”一案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快速帮助汪刚书记和各副主任充分了解案件详情以及两年来义县检察院该项治理整改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
会上,丁敏检察长代表义县检察院作《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报告》:2018年以来始终立足公益保护核心职能,行政公益诉讼共立案292件,检察建议回复整改率达100%,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7件,获法院判决支持生态损害赔偿金336万余元,其中“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会议指出
尽管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整体态势向好,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但与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新时代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更高期许和更严要求相比,仍有不足。义县检察院要抓好前端治理,用好公益诉讼预防性功能;要做实融合履职,构建公益诉讼保护新格局;要加大科技赋能,运用数据驱动堵漏破题。
汪刚书记就义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提出四点建议: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义县检察院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加强监督,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案件办理力度。二要提升办案质量。要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方法,抓住事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要加强队伍建设。义县检察院党组要重视人才培养,完善专业人才选拔、任用,配齐配强公益诉讼办案力量。四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县范围内扩大宣传,在广大群众中提高公益诉讼知晓率,同时还要加强面向行政机关的宣传,拓展宣传的空间和范围。
丁敏检察长作表态发言:此次县人大常委会的考察调研是对检察院工作的支持和重视,义县检察院将全面落实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实干实效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为义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为让公益诉讼工作在义县实现高质量发展,值此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十周年之际,11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汪刚,副主任张丽萍、朱宝军、张忠山、沈筱一行在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敏和第四检察部主任杨宁的陪同下,深入义县县中医院和聚粮屯卫生院实地考察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情况,并于考察后一同前往义县人民检察院参加义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
考察过程中,丁敏检察长和杨宁主任就义县院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的公益诉讼案件“中药饮片专项整治”一案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快速帮助汪刚书记和各副主任充分了解案件详情以及两年来义县检察院该项治理整改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
会上,丁敏检察长代表义县检察院作《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报告》:2018年以来始终立足公益保护核心职能,行政公益诉讼共立案292件,检察建议回复整改率达100%,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7件,获法院判决支持生态损害赔偿金336万余元,其中“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会议指出
尽管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整体态势向好,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但与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新时代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更高期许和更严要求相比,仍有不足。义县检察院要抓好前端治理,用好公益诉讼预防性功能;要做实融合履职,构建公益诉讼保护新格局;要加大科技赋能,运用数据驱动堵漏破题。
汪刚书记就义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提出四点建议: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义县检察院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加强监督,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案件办理力度。二要提升办案质量。要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方法,抓住事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要加强队伍建设。义县检察院党组要重视人才培养,完善专业人才选拔、任用,配齐配强公益诉讼办案力量。四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县范围内扩大宣传,在广大群众中提高公益诉讼知晓率,同时还要加强面向行政机关的宣传,拓展宣传的空间和范围。
丁敏检察长作表态发言:此次县人大常委会的考察调研是对检察院工作的支持和重视,义县检察院将全面落实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实干实效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为义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