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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家教有“法”,护未同行——义县人民检察院携手妇联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主题活动

  2024-12-09



家庭是孩子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人生的第一任老师。为进一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普及立德树人家庭教育理念,提升家长依法、科学教育的能力,近日,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妇女联合会共同走进义县七里河镇,举办以“家教有‘法’,护未同行”为主题的家庭教育指导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人员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监护人监管缺失,父母子女沟通障碍、关系紧张等家庭问题引出“家庭教育是什么”“家庭教育的目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责任”三个问题,进而深入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明晰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地位和责任,并用社会热点案例深刻剖析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及家庭教育缺失后出现的行为模式,引导监护人以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和行为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提高家庭教育素养,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建立和谐家庭关系,给孩子提供一个和谐融洽的家庭环境。



古语云,“爱子,教之以义方”。家庭内部的道德规范、行为要求,会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观念、处事方式和品格修养产生深远的影响。下一步,义县人民检察院将加强与县妇联协作,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活动,继续探索助力家庭教育新途径,共同为未成年人撑好家庭“保护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



家庭是孩子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人生的第一任老师。为进一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普及立德树人家庭教育理念,提升家长依法、科学教育的能力,近日,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妇女联合会共同走进义县七里河镇,举办以“家教有‘法’,护未同行”为主题的家庭教育指导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人员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监护人监管缺失,父母子女沟通障碍、关系紧张等家庭问题引出“家庭教育是什么”“家庭教育的目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责任”三个问题,进而深入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明晰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地位和责任,并用社会热点案例深刻剖析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及家庭教育缺失后出现的行为模式,引导监护人以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和行为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提高家庭教育素养,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建立和谐家庭关系,给孩子提供一个和谐融洽的家庭环境。



古语云,“爱子,教之以义方”。家庭内部的道德规范、行为要求,会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观念、处事方式和品格修养产生深远的影响。下一步,义县人民检察院将加强与县妇联协作,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活动,继续探索助力家庭教育新途径,共同为未成年人撑好家庭“保护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