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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一“义”】彰显司法温度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4-12-09



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之一,这项工作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党和政府对人民的关爱”的暖心工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检察温度。







义县人民检察院秉承横向一体的检察工作原则,各部门紧密配合,在救助工作中努力做到“主动救助”“多元救助”“应救尽救”,将司法救助工作落真落实。三年来,义县人民检察院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15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4万元。如近日,义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金某被性侵案件,未检部门受理案件后及时将线索移送控申部门,两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对被害人及家庭进行了全方面救助,帮助被害人回归正常学习和生活,用检察之力为未成年被害人撑起健康成长的司法保护网。


经调查,检察官了解到被害人父亲在家务农,收入微薄,母亲患有尿毒症,常年透析,不能劳作,已经花光家中所有积蓄,家庭极度困难。为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她走出遭受犯罪所致的心理阴影,义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多元救助方式,将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采取经济救助解燃眉之急。在受理案件线索后,检察官及时收集被害人的家庭情况资料,并将情况及时向市院汇报,争取更大数额的司法救助金,最终确定两级院共同救助其5万元,解决了被害人的学习生活问题。


采取心理救助帮助回归正常生活。金某被侵害后精神上受到极大的伤害,认为自己已经有了差异,平时不愿和家人交流,产生自闭,也不能正常学习,未检部门通过本院聘请的心理咨询师主动对她开展心理干预和疏导,帮助其走出阴霾,恢复了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采取司法救助与助力脱贫攻坚成果相结合。司法救助金是有限的,为使被救助人的生活得到长效保障,义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乡村振兴局提出防贫动态监测,经监测金某家庭符合低保户条件,让金某顺利享受到低保政策。



司法救助工作不是一次性的,也不是一时的,是新时期检察机关暖民心、惠民生,体现检察职能的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贡献检察力量的重要途径,只有将司法救助工作真正“做”到实处,“助”到百姓的心坎里,才真正体现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的质效。今后,义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全程参与、全院互动,关注未成年人救助全过程,为打造和谐、稳定、美好的县域法治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之一,这项工作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党和政府对人民的关爱”的暖心工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检察温度。







义县人民检察院秉承横向一体的检察工作原则,各部门紧密配合,在救助工作中努力做到“主动救助”“多元救助”“应救尽救”,将司法救助工作落真落实。三年来,义县人民检察院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15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4万元。如近日,义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金某被性侵案件,未检部门受理案件后及时将线索移送控申部门,两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对被害人及家庭进行了全方面救助,帮助被害人回归正常学习和生活,用检察之力为未成年被害人撑起健康成长的司法保护网。


经调查,检察官了解到被害人父亲在家务农,收入微薄,母亲患有尿毒症,常年透析,不能劳作,已经花光家中所有积蓄,家庭极度困难。为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她走出遭受犯罪所致的心理阴影,义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多元救助方式,将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采取经济救助解燃眉之急。在受理案件线索后,检察官及时收集被害人的家庭情况资料,并将情况及时向市院汇报,争取更大数额的司法救助金,最终确定两级院共同救助其5万元,解决了被害人的学习生活问题。


采取心理救助帮助回归正常生活。金某被侵害后精神上受到极大的伤害,认为自己已经有了差异,平时不愿和家人交流,产生自闭,也不能正常学习,未检部门通过本院聘请的心理咨询师主动对她开展心理干预和疏导,帮助其走出阴霾,恢复了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采取司法救助与助力脱贫攻坚成果相结合。司法救助金是有限的,为使被救助人的生活得到长效保障,义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乡村振兴局提出防贫动态监测,经监测金某家庭符合低保户条件,让金某顺利享受到低保政策。



司法救助工作不是一次性的,也不是一时的,是新时期检察机关暖民心、惠民生,体现检察职能的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贡献检察力量的重要途径,只有将司法救助工作真正“做”到实处,“助”到百姓的心坎里,才真正体现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的质效。今后,义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全程参与、全院互动,关注未成年人救助全过程,为打造和谐、稳定、美好的县域法治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