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温情暖民心 司法救助助脱贫

  2024-11-01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战略决策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义县检察院聚焦职责定位,坚持能动履职,积极推动司法救助工作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度融合,让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让检察工作温暖着每一位被救助人的心灵。开年以来,我院共办理救助案件10件,救助12人,发放救助金18万元,解决了困难群众面临的急迫困难,生动展现了能动司法的检察理念和人民至上的检察情怀。

2023年,我院为进一步拓展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来源,开展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抚养费纠纷”小专项活动。活动中,我们对义县法院2022年裁定终结的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和抚养费纠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的数据进行了调取,共30件。我们本着访民情、解民忧、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初步排查有16户申请执行人非常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近日,我院就办理了一件特别的司法救助案件。

2019年8月20日,义县法院判决尹某某的父母离婚,尹某某归其父抚养,尹母自2019年9月始每月给付尹某某抚育费1000元,共给付尹某某抚养费17000元。判决生效后,其母至今不履行。尹某某向义县法院申请执行,义县法院因未查找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裁定终结执行。

尹某某系低保户,现小学三年级在读,亦患有眼疾,视力高度近视,已治疗三年,花费近3万元,仍需持续治疗。尹某某父母离异后,与父亲、祖母共同生活;其父系农民,2017年被诊断为(右)肾细胞癌,因手术支付医疗费4万余元,均系向亲友借支,术后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现以送外卖及耕种家中四分土地的微薄收入勉强维持一家生计;其祖母亦系农民,患有肺气肿、心脏病,已丧失劳动能力,现仍在住院治疗,三人生活十分困难,其父已无力负担尹某某的眼部后续治疗及教育费用。其母自双方离婚后即未给付过抚养费,经法院查询其母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无履行能力,尹某某的生活、就医、就学均陷入困难。

办案检察官了解到尹某某的遭遇后,从锦州为其联系了治疗眼疾的医院,多次到其家中安抚尹某某及家人的情绪,并立即依职权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经审查,认定尹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对其予以救助。我院不断改变救助理念,扭转司法救助工作是“临时任务”“附带工作”等错误认识,由以申请救助为主向以职权为主转变,积极主动作为,快速地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今年来,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职能作用,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我院坚持立足职能服务大局,坚持检察一体化原则,纵向贯通,横向联合,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与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深度融合,有效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司法救助工作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检察机关关爱。救助金也许不多,但却是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个缩影,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检察工作的温度,司法救助工作只有开始,没有结束。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战略决策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义县检察院聚焦职责定位,坚持能动履职,积极推动司法救助工作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度融合,让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让检察工作温暖着每一位被救助人的心灵。开年以来,我院共办理救助案件10件,救助12人,发放救助金18万元,解决了困难群众面临的急迫困难,生动展现了能动司法的检察理念和人民至上的检察情怀。

2023年,我院为进一步拓展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来源,开展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抚养费纠纷”小专项活动。活动中,我们对义县法院2022年裁定终结的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和抚养费纠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的数据进行了调取,共30件。我们本着访民情、解民忧、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初步排查有16户申请执行人非常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近日,我院就办理了一件特别的司法救助案件。

2019年8月20日,义县法院判决尹某某的父母离婚,尹某某归其父抚养,尹母自2019年9月始每月给付尹某某抚育费1000元,共给付尹某某抚养费17000元。判决生效后,其母至今不履行。尹某某向义县法院申请执行,义县法院因未查找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裁定终结执行。

尹某某系低保户,现小学三年级在读,亦患有眼疾,视力高度近视,已治疗三年,花费近3万元,仍需持续治疗。尹某某父母离异后,与父亲、祖母共同生活;其父系农民,2017年被诊断为(右)肾细胞癌,因手术支付医疗费4万余元,均系向亲友借支,术后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现以送外卖及耕种家中四分土地的微薄收入勉强维持一家生计;其祖母亦系农民,患有肺气肿、心脏病,已丧失劳动能力,现仍在住院治疗,三人生活十分困难,其父已无力负担尹某某的眼部后续治疗及教育费用。其母自双方离婚后即未给付过抚养费,经法院查询其母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无履行能力,尹某某的生活、就医、就学均陷入困难。

办案检察官了解到尹某某的遭遇后,从锦州为其联系了治疗眼疾的医院,多次到其家中安抚尹某某及家人的情绪,并立即依职权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经审查,认定尹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对其予以救助。我院不断改变救助理念,扭转司法救助工作是“临时任务”“附带工作”等错误认识,由以申请救助为主向以职权为主转变,积极主动作为,快速地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今年来,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职能作用,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我院坚持立足职能服务大局,坚持检察一体化原则,纵向贯通,横向联合,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与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深度融合,有效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司法救助工作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检察机关关爱。救助金也许不多,但却是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个缩影,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检察工作的温度,司法救助工作只有开始,没有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