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链断裂后
伙同他人企图通过虚假诉讼
“合法”转移财产逃避法律责任
检察机关调查核实
突破关键证据
抗诉意见被法院采纳
靠打“假官司”骗得的胜诉判决
最终被撤销
......
伪造证据、恶意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企图通过司法程序“合法”转移财产,逃避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将面临的法律责任,结果机关算尽,精心设计的“假官司”终究难逃检察官的火眼金睛。
日前,在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两级检察院的依法监督下,青岛女子张丽伙同其丈夫及他人以虚假诉讼方式骗取的胜诉判决被法院撤销,案涉295万元资产被执行回转,张丽也被追究刑事责任。
迷雾重重
一桩诡异的借贷纠纷案
调查核实
揭开虚假诉讼面纱
突破关键证据
虚假走账浮出水面
成功抗诉
虚假诉讼原判决被撤销
■检察官说法
找准切入点,深入调查取证
这起案件是一起不依赖于刑事认定事实,民事检察部门独立运用调查核实权突破的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检察机关抽丝剥茧,发现虚假走账的事实,并通过突破关键证据成功抗诉,使企图通过法律程序“合法”转移财产的虚假诉讼原判决最终被撤销,维护了司法权威,彰显了公平正义。
民间借贷纠纷是虚假诉讼的高发、易发领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需要注意的一系列情形,包括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等等,以及应当严格审查的一系列事实,即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以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检察机关在办理民间借贷纠纷检察监督案件时,对上述规定中涉及的重要情形和重要事实,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及时研判虚假诉讼监督线索,找准切入点,深入调查取证,以此来判断原审裁判结果是否适当以及原审诉讼的真伪。具体而言,对于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当事人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等进行综合研判;对于转账中存在的同一时间转入、转出等异常情况,可通过查询银行流水等方式予以调查核实,以还原案件事实。
资金链断裂后
伙同他人企图通过虚假诉讼
“合法”转移财产逃避法律责任
检察机关调查核实
突破关键证据
抗诉意见被法院采纳
靠打“假官司”骗得的胜诉判决
最终被撤销
......
伪造证据、恶意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企图通过司法程序“合法”转移财产,逃避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将面临的法律责任,结果机关算尽,精心设计的“假官司”终究难逃检察官的火眼金睛。
日前,在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两级检察院的依法监督下,青岛女子张丽伙同其丈夫及他人以虚假诉讼方式骗取的胜诉判决被法院撤销,案涉295万元资产被执行回转,张丽也被追究刑事责任。
迷雾重重
一桩诡异的借贷纠纷案
调查核实
揭开虚假诉讼面纱
突破关键证据
虚假走账浮出水面
成功抗诉
虚假诉讼原判决被撤销
■检察官说法
找准切入点,深入调查取证
这起案件是一起不依赖于刑事认定事实,民事检察部门独立运用调查核实权突破的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检察机关抽丝剥茧,发现虚假走账的事实,并通过突破关键证据成功抗诉,使企图通过法律程序“合法”转移财产的虚假诉讼原判决最终被撤销,维护了司法权威,彰显了公平正义。
民间借贷纠纷是虚假诉讼的高发、易发领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需要注意的一系列情形,包括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等等,以及应当严格审查的一系列事实,即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以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检察机关在办理民间借贷纠纷检察监督案件时,对上述规定中涉及的重要情形和重要事实,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及时研判虚假诉讼监督线索,找准切入点,深入调查取证,以此来判断原审裁判结果是否适当以及原审诉讼的真伪。具体而言,对于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当事人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等进行综合研判;对于转账中存在的同一时间转入、转出等异常情况,可通过查询银行流水等方式予以调查核实,以还原案件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