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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义县检察机关、妇联、团县委联合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2024-11-01

近日,义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妇联、团县委联合走访未成年被害人邵某某,增强救助合力,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困境。

邵某某是一起性侵案件被害人(案发时16岁生子),义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在办案过程中了解情况后,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向院控申部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考虑到该案的被害人为未成年人有智力残疾,其母亲也有智力缺陷,平时母女相依为命,经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生活没有着落,母女二人靠救济生存。了解到此情况后,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团县委等部门,对未成年被害人家庭开展联合救助活动。

2022年5月27日上午,在县检察院范铁升副检察长的带领下,县妇联、团县委两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一行7人带着米、面、油、婴儿用品等生活必需品,来到邵某某家中,深入了解她的家庭情况,关心她们的日常生活,帮助她们树立信心,鼓励他们更加积极的面对生活,同时协调解决邵某某家庭当前急需解决母女二人的残疾证明、低保申请等问题,走访后协调相关部门落实。


近年来,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措施,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注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办案中主动关注未成年被害人学习、生活、心理等状况,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心理疏导活动,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早日走出心理阴影,用心、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近日,义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妇联、团县委联合走访未成年被害人邵某某,增强救助合力,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困境。

邵某某是一起性侵案件被害人(案发时16岁生子),义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在办案过程中了解情况后,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向院控申部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考虑到该案的被害人为未成年人有智力残疾,其母亲也有智力缺陷,平时母女相依为命,经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生活没有着落,母女二人靠救济生存。了解到此情况后,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团县委等部门,对未成年被害人家庭开展联合救助活动。

2022年5月27日上午,在县检察院范铁升副检察长的带领下,县妇联、团县委两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一行7人带着米、面、油、婴儿用品等生活必需品,来到邵某某家中,深入了解她的家庭情况,关心她们的日常生活,帮助她们树立信心,鼓励他们更加积极的面对生活,同时协调解决邵某某家庭当前急需解决母女二人的残疾证明、低保申请等问题,走访后协调相关部门落实。


近年来,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措施,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注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办案中主动关注未成年被害人学习、生活、心理等状况,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心理疏导活动,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早日走出心理阴影,用心、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