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4日,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在部署下一步工作时明确指出:要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少捕慎诉慎押”等制度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对立面,把社会和谐稳定的同心圆越画越大。
2021年12月24日,义县检察院受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提请批准逮捕书中表述:犯罪嫌疑人安某拒不供认犯罪事实,不认罪认罚。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安某及其母亲与被害人王某系屯中邻里关系,2021年10月5日,双方因耕地纠纷发生争吵,安某激愤之下对王某进行殴打,致王某住院治疗。经鉴定:王某鼻骨粉碎性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安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承办检察官通过审阅卷宗、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和证人,发现该案系因琐事引发的邻里纠纷而导致的轻伤害案件,现有证据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安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在讯问过程中发现其性格偏激、执拗,拒不供认犯罪事实,不认罪认罚。 针对这种情况,承办检察官充分发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主导作用,在询问犯罪嫌疑人安某母亲时,充分向其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希望其能够在自愿、客观、真实的基础上劝解犯罪嫌疑人安某端正态度、如实供述,争取从宽处理。安某母亲在充分了解司法政策及检察官的良苦用心后,表示愿意配合检察机关对其儿子做劝解工作,并感谢了检察官的用心付出。 12月31日,承办检察官再次对犯罪嫌疑人安某进行讯问,同时还邀请了侦查机关承办人和犯罪嫌疑人母亲共同参与。经过承办检察官、侦查机关承办人及其母亲一番悉心释法说理劝导后,安某表示认罪认罚,并愿意对被害人进行赔偿。 承办检察官在征求了被害人意见后,随即启动了刑事和解程序,在检察机关主持下,达成了赔偿,签署了和解协议。 2021年12月31日,我院对犯罪嫌疑人安某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2018年10月26日,独具中国特色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写入法律并正式实施。而本案正是我院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践行检察担当的缩影。本案的办理,承办检察官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运用刑事和解化解矛盾纠纷手段,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既实现了刑事诉讼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的价值,同时化解了矛盾纠纷、修复了破损的社会关系、最大限度的减少社会对立,画出社会和谐稳定最大的同心圆,实现了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1年7月24日,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在部署下一步工作时明确指出:要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少捕慎诉慎押”等制度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对立面,把社会和谐稳定的同心圆越画越大。
2021年12月24日,义县检察院受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提请批准逮捕书中表述:犯罪嫌疑人安某拒不供认犯罪事实,不认罪认罚。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安某及其母亲与被害人王某系屯中邻里关系,2021年10月5日,双方因耕地纠纷发生争吵,安某激愤之下对王某进行殴打,致王某住院治疗。经鉴定:王某鼻骨粉碎性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安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承办检察官通过审阅卷宗、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和证人,发现该案系因琐事引发的邻里纠纷而导致的轻伤害案件,现有证据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安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在讯问过程中发现其性格偏激、执拗,拒不供认犯罪事实,不认罪认罚。 针对这种情况,承办检察官充分发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主导作用,在询问犯罪嫌疑人安某母亲时,充分向其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希望其能够在自愿、客观、真实的基础上劝解犯罪嫌疑人安某端正态度、如实供述,争取从宽处理。安某母亲在充分了解司法政策及检察官的良苦用心后,表示愿意配合检察机关对其儿子做劝解工作,并感谢了检察官的用心付出。 12月31日,承办检察官再次对犯罪嫌疑人安某进行讯问,同时还邀请了侦查机关承办人和犯罪嫌疑人母亲共同参与。经过承办检察官、侦查机关承办人及其母亲一番悉心释法说理劝导后,安某表示认罪认罚,并愿意对被害人进行赔偿。 承办检察官在征求了被害人意见后,随即启动了刑事和解程序,在检察机关主持下,达成了赔偿,签署了和解协议。 2021年12月31日,我院对犯罪嫌疑人安某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2018年10月26日,独具中国特色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写入法律并正式实施。而本案正是我院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践行检察担当的缩影。本案的办理,承办检察官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运用刑事和解化解矛盾纠纷手段,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既实现了刑事诉讼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的价值,同时化解了矛盾纠纷、修复了破损的社会关系、最大限度的减少社会对立,画出社会和谐稳定最大的同心圆,实现了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