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工作既彰显法治,更关乎民生。为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长工作会议关于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认真落实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更好的将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到实处,推动义县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10月12日,由义县检察院牵头并主持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县委常委、政协主席、政法委书记何绍文,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郑文彬及县法院、县财政局、县城建局、县交通局、县国土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县人防办、县农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动监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0余家机关和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颖通报了我县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的基本情况,并介绍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开展公益诉讼的方式和手段、公益诉讼工作的典型做法等方面内容。
义县人民检察院分管公益诉讼工作的王恩琦副检察长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批示精神、省、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批示精神及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县委常委、政协主席、政法委书记何绍文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郑文彬针对我县开展的公益诉讼工作发表讲话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县委常委、政协主席、政法委书记何绍文在讲话中指出,义县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上积极探索,措施得力,成果显著,打造出具有地域特色的公益诉讼工作品牌,同时就有效开展公益诉讼提出三点意见:第一,提高认识,增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检察机关和各级部门,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要立足职能,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检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的历史使命;第二,加强协作,确保我县公益诉讼工作稳步深入推进。要协调、整合全县各单位尤其是各司法机关的力量,共同推动完成。检察机关内部也要建立分工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第三,落实责任,全面提升履职尽责能力。要做到“三强两重”,一要强化责任观念,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二要强化质效观念,解决工作影响力弱的问题;三要强化一体化观念,解决工作力量分散的问题。一要注重改革创新,打造公益诉讼新模式;二要注重与扫黑除恶专项都中结合,严厉打击侵犯公共利益活动。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郑文彬在讲话中高度评价了义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成绩,并就相关执法部门如何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提出四点意见及要求:一是强化政治担当,负担公益使命。强化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解决认识不深入、工作站位低和工作推力小的问题;二是聚焦公益核心,服务全县大局。坚持把公益诉讼工作聚焦到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关注的热点、造福百姓福祉等公益核心上,更好地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服务;三是强化一体化观念,形成一体化合力。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重视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主动接受检察监督的自觉性,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工作;四是做好学习宣传,保证公益诉讼开展。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借助普法宣传平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扩大公益诉讼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共同营造保护公益的良好氛围,有效激发公益诉讼工作活力。最后,郑文彬副县长表示,县政府会大力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出钱、出力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保障。
与会各机关负责同志就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座谈。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德生发言表示,公益诉讼,利国利民。首先,县法院会全力支持、配合公益诉讼工作;其次,按照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县法院将依法对公益诉讼案件免收诉讼费;最后,对于义县公益诉讼工作中涉及的庭审,将进行庭审直播,并邀请人大、政协部门人员进行观摩,以加大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
县卫计局刘占池局长在发言中表示,针对义县检察院发出的关于医疗废物专项活动的检察建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保证在最短期限内将问题解决好,并将整改情况报告检察院、县委。与会部门负责同志在发言中表示,坚决支持检察院工作,聚焦问题,积极整改,并表示一定要支持好、配合好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
此次会议的召开,充分体现了义县县委、县政府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使我县的公益诉讼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为我县公益诉讼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公益诉讼工作既彰显法治,更关乎民生。为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长工作会议关于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认真落实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更好的将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到实处,推动义县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10月12日,由义县检察院牵头并主持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县委常委、政协主席、政法委书记何绍文,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郑文彬及县法院、县财政局、县城建局、县交通局、县国土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县人防办、县农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动监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0余家机关和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颖通报了我县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的基本情况,并介绍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开展公益诉讼的方式和手段、公益诉讼工作的典型做法等方面内容。
义县人民检察院分管公益诉讼工作的王恩琦副检察长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批示精神、省、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批示精神及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县委常委、政协主席、政法委书记何绍文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郑文彬针对我县开展的公益诉讼工作发表讲话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县委常委、政协主席、政法委书记何绍文在讲话中指出,义县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上积极探索,措施得力,成果显著,打造出具有地域特色的公益诉讼工作品牌,同时就有效开展公益诉讼提出三点意见:第一,提高认识,增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检察机关和各级部门,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要立足职能,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检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的历史使命;第二,加强协作,确保我县公益诉讼工作稳步深入推进。要协调、整合全县各单位尤其是各司法机关的力量,共同推动完成。检察机关内部也要建立分工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第三,落实责任,全面提升履职尽责能力。要做到“三强两重”,一要强化责任观念,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二要强化质效观念,解决工作影响力弱的问题;三要强化一体化观念,解决工作力量分散的问题。一要注重改革创新,打造公益诉讼新模式;二要注重与扫黑除恶专项都中结合,严厉打击侵犯公共利益活动。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郑文彬在讲话中高度评价了义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成绩,并就相关执法部门如何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提出四点意见及要求:一是强化政治担当,负担公益使命。强化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解决认识不深入、工作站位低和工作推力小的问题;二是聚焦公益核心,服务全县大局。坚持把公益诉讼工作聚焦到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关注的热点、造福百姓福祉等公益核心上,更好地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服务;三是强化一体化观念,形成一体化合力。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重视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主动接受检察监督的自觉性,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工作;四是做好学习宣传,保证公益诉讼开展。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借助普法宣传平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扩大公益诉讼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共同营造保护公益的良好氛围,有效激发公益诉讼工作活力。最后,郑文彬副县长表示,县政府会大力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出钱、出力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保障。
与会各机关负责同志就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座谈。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德生发言表示,公益诉讼,利国利民。首先,县法院会全力支持、配合公益诉讼工作;其次,按照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县法院将依法对公益诉讼案件免收诉讼费;最后,对于义县公益诉讼工作中涉及的庭审,将进行庭审直播,并邀请人大、政协部门人员进行观摩,以加大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
县卫计局刘占池局长在发言中表示,针对义县检察院发出的关于医疗废物专项活动的检察建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保证在最短期限内将问题解决好,并将整改情况报告检察院、县委。与会部门负责同志在发言中表示,坚决支持检察院工作,聚焦问题,积极整改,并表示一定要支持好、配合好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
此次会议的召开,充分体现了义县县委、县政府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使我县的公益诉讼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为我县公益诉讼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