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李铎
员额检察官:李铎
二、主要职责
负责由本院办理的同级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由本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